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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專控葉元之「讓警察幫撐傘」 四網友不起訴

去年1月,有粉絲專頁貼出照片,指控新北市議員葉元之,讓警察幫忙撐傘,痛批侯友宜愛將就可以這樣,暗指葉元之耍官威,讓他一口氣怒告18名網友,沒想到其中四名網友,獲判不起訴。因是檢察官認為,網友只是提出主觀評論,沒謾罵,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,讓葉元之只好發影片自清。

新北市議員(國)葉元之說,「罵人都不用求證就對了,所以自己高興罵就罵,然後被罵就活該,這對我已經造成很大的傷害了。」

到底發生什麼事,讓新北市議員葉元之,這麼火大。

原來就是這張組圖,斗大標題寫著,侯友宜愛將就是不同,下方圈出葉元之手插腰、手插口袋,員警幫忙撐傘畫面,甚至嘲諷當議員四肢會退化,最後還放上他和侯友宜的照片,註明情同父子,指控葉元之耍官威。網友看到瘋傳留言說,警察是小的,伺候大人啦,這個警察有同情心,幫四肢退化的撐傘,讓他一氣怒告18名網友誹謗,沒想到其中移送北檢的四名網友,獲判不起訴。

新北市議員(國)葉元之表示,「理由是說他們沒有惡意,說是根據照片評論,被罵要自認倒楣嗎,我是覺得說不過去,(你還要再上訴嗎)我想算了啦,因為檢察官直接不起訴了,法律上大概可能也沒辦法,幫自己爭取到什麼。」

原來網友獲判不起訴最大原因是,四名網友認為自己只是揶揄,覺得警察辛苦還要幫忙撐傘,有如侍奉尊者,名名同屬公職,憑什麼要人撐傘,才會有感而發。因此檢查官認為只是針對事件,提出主觀評論,無抽象謾罵和嘲弄,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疇,認定罪狀不足,不起訴處分。既然司法無法幫自己討公道….

葉元之搬出助理拍的會勘紀錄片,還原現場,清者自清。

(民視新聞/綜合報導)